河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河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小编整理了河北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河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1)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
(3)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200
比例:居民报销50%
城镇职工
(1)起付标准
以上至1万元(不含起付线)部分赔付50%;
1万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赔付60%;
2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赔付70%;
3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赔付80%;
4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赔付90%。
(2)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报销比例
(一)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2%;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300元,支付比例为90%。
(二)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区:
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700元,支付比例为85%;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900元,支付比例为83%;
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80%。
经备案转往省内其他地市市区就诊,参照此支付方法执行。
(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职职工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
(四)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3个百分点。
(五)未评定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线、支付比例参照基本标准相同的医疗机构确定。
(六)按医保结算年度计算(医保结算年度是指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限额为25万元。限额需要调整时,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部门提出,报市批准后执行。
(3)门诊
(一)市区普通病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
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70%;
三级医疗机构60%。
年度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各县(市)可参考执行。
(二)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5%;
三级医疗机构80%。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二、河北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河北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