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安徽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70%。小编整理了安徽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安徽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门诊
1、普通门诊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
同时以户或人为单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可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市、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常见慢性病门诊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同时按病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
3、特殊慢性病门诊。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法规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4、其他门诊。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建立大额医药费用门诊和罕见疾病门诊报销制。
二、住院。
(一)普通住院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②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500元;
③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
④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②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5%;
④三级(省属)医疗机构:70%。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分段报销法规。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法规。
3、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0—30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注: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的法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即参保人员住院报销金额低于保底报销金额的,按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
(二)分娩住院。
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1200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法规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二、安徽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安徽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