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曲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金支付比例为 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75%;省内各县(市、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0%;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小编整理了曲靖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曲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起付线标准
在曲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100元,第二次100元;二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400元,第二次200元;三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600元,第二次400元。年度内最多自付2次住院起付费用。
参保人员在曲靖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按照曲靖起付标准执行;三级医疗机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门诊谈判药、日间手术),经居民医保支付后,在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比例给予进一步保障。
2、报销比率
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金支付比例为 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75%;省内各县(市、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0%;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60%。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支付70%;15万元以上的支付80%。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3、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大病保险全面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上不封顶。
4、生育报销: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三级医院按顺产2400元的标准限额报销,剖宫产按3400元的标准限额报销。难产、生育合并其他疾病、病理性流产、病理性引产按普通疾病报销。
二、曲靖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曲靖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
曲靖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曲靖大病救助政策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