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二级5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村级(含卫生服务站)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小编整理了贵阳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待遇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具体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分级管理规定一级、二级5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村级(含卫生服务站)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二、基本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确定为: -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医疗机构800 元;县级以上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贵州省人民医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为14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分担比例,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7%,个人支付比例为23%;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支付比例为25%;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 三、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筹资总额的5%。参保人员个人不另行缴费。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分段赔付比例为: 7000 元(不含7000元) -60000元60%;60001元-90000 65%, 90001 元以上70%。
二、贵阳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三、贵阳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