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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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材料:户籍证明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办理地点:前往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办理条件

1、户口要求:新生儿必须先入户,才可以办理医保。

2、户籍条件:本区户籍新生儿或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子女。

符合条件是指: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3、时间要求: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宝宝出生之日起至参保之日的医疗费用,即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新生儿参保材料

1、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新生儿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首次参保或扣费账户变动的,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中国农业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使用借记卡的需提供银行柜台出具的小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卡里要有足够划扣的钱。

4、办理人身份证(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可代办),验原件收复印件;

5、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新生儿子女,还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可自助查询打印)、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

新生儿办理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一年最多70万,其中基本医保30万,大病保险40万,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市内三类医院报85%,二类医院90%,一类医院95%。

新生儿如果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报销10%。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300元,其中300元到1万元的,报销70%;1万元到3万元的,报销80%;3万元以上,报销90%。如果孩子出生超过三个月,还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那么现在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按规定,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自参保之日起享受。

具体地址及电话

舟山市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裙楼)二楼人力社保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80-2036507

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星河路250号)二楼1-6号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80-4483612

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分中心(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解放西路230号)1-6号综合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580-2609231

舟山市普陀区大社保服务中心(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同济路156号)二楼社保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80-6200211

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四楼人力社保综合受理窗口3-6号;联系电话:0580-5081296

特别说明:参保时需全额缴纳当医保年度个人应缴费用,其中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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