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生儿医保卡怎么办理及报销比例多少
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自今年8月份开始,新生儿一出生就可享受到医保待遇。
日照市制定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意见》规定,对于城镇新生婴儿,出扩大了城镇居民特殊疾病门诊病种的范围生后6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当期,对部分出生后产生大额医疗费用的新生儿,进行即时医保补偿,减轻家庭负担。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据了解,此次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意见》还出台了“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扩大城镇居民特殊疾病门诊病种的范围”等一系列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政策。
新生儿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新生儿享受以下医疗保险待遇:
1、报销比例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90%,其他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其中基本药物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5000元,报销比例为70%;5000元至1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5%;1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1万元至1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1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75%。
2、起付标准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为300元,第二次200元,以后每次100元,其他一级医疗机构首次为500元。第二次400元,以后每次100元;二级医疗机构首次为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取消;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为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取消。
3、转诊转院
新生儿如果因病情确需转到市外住院治疗的,请先到当地最高级别的医院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并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备案审批手续。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将参照我市转外协议医院或异地安置人员的报销政策执行。
新生儿有大病保险吗?应当如何报销?
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即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我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不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