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新生儿医保卡怎么办理及报销比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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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后,需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含3个月)办理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如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跨年度参保缴费,需要报销出生年度医疗费的,应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出生3个月后参保的,自缴费到账后第3个月起(不含缴费当月)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持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办理联网结算;如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未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那么从参保缴费到账后3个月后(不含缴费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答:参保人参保后,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够纳入报销范围,而是在用药、诊疗、服务设施等方面有一个基本规范,即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称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参保人发生的“三个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报销。列入“三个目录”的药品和项目分甲、乙两类管理,其中甲类药品和项目可直接进入医保统筹报销,乙类药品和项目须先个人自负一定比例才能进入医保统筹报销。

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有什么规定?

答:城镇职工一级、二级、三级综合、三级甲等和转外诊治定点医药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

城乡居民一级、二级和三级综合、三级甲等和转外诊治定点医药机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1500元;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且不符合急诊3000元。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下调20%。精神疾病和法定传染病在专科医院(含综合医院传染科)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线。

参保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在定点医药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转外住院70%。

退休职工: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2.5%,三级医院90%,转外住院80%。

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7.5万元。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85%,二级和三级综合5000元(含5000元)为70%,5000元以上为75%;三级甲等医院8000元(含8000元)为50%,8000元以上为75%;转外住院5000元(含15000元)为40%,15000元以上为60%,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且不符合急诊为30%。

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参保人如何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答: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挂号就医??在住院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住院手续并缴纳押金??住院治疗??出院联网结算,参保人支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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