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医保报销比例,上海城镇医保缴费日期每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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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 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 18 周岁的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包括:①本市户籍的 18 周岁以下 人员;②19~20 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校在册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或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 

3、其他人员:①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人员、知青, 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已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 障未落实的人员;②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及子女;③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的本市农村户籍配偶(无医疗保障);④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及配偶(无医疗保 障); ⑤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无医疗保障人员;⑥本市留学生人员的持外 籍护照的子女等。 

上述所指“年龄”以 2018 年年末达到的年龄为准。

二、2019 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门急诊及住院待遇如何规定?

具体标准列表如下: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包括在急诊观察室留院观 察)时,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的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 自负;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如何办理 2019 年度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

(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截止时间与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参保人员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含)前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的,待遇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2019 年 1 月 1 日(含)后参保的,除新生儿和新符合参保条 件的人员外,设置 3 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 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地点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曾参加过居民医保的高龄老人、老年遗属及重残人员不需要重新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托儿所)幼儿,依照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的通知 进行集中办理。

(三) 办理登记缴费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参保人户口簿和身份证(16 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 证的除外,下同)、《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2、非本市户籍人员,(1) 持有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配偶或子 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持有老版 《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配偶或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 海市居住证》的主证和副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2)持《B 类居住证》的配偶、子女,只需提供本人的《B 类居住证》;本市留学生的持外籍护 照的子女,需提供《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 明》。(3)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户籍配偶或本市农村户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本市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符合参保条件的以下人员还需提供:① 处于就业年龄未就业的人员, 需提供劳动手册; ② 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③ 因大病辍学的人员,应提供有大病病史记录的门诊病历;④ 新生儿,在办妥 户口后凭户口簿办理登记缴费手续;⑤ 复读生,需提供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 ⑥ 在医保服务点办理的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提供学校或托幼机构的 证明。 

4、收到市医保中心邮寄给个人的《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的通知》的人员,请事先填写好通知背面的个人信息确认 表,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时一并提供,可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 

5、参保人如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外,代办人还需提供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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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民医保人员在本市就医有何规定 ?

(一)门诊医疗 

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及《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至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 门诊医疗,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到不同级别的医院就医手续不同: 

1、参保人员可直接至全市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持卡就医。 

2、2019 年 1 月 1 日起因病情需要到医保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只 需办理转出手续即可。具体转出手续为:由本市医保定点社区服务中心(或一级 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办理转出即可。转诊单调整为一联。经治医师开具转诊 单,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员通过医保实时系统为其刷卡进行转院 登记。转诊单由转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转入手续就 可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期为 6 个月。

3、参保人员转至医保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后,仍可在医保定点一级医疗 机构持卡就医。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在医保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直接就医,不需办理转 诊手续。 

(二) 住院医疗 

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其中中小学生和 婴幼儿按少儿基金办公室规定的办法住院就医。

六、居民医保人员在外省市就医有哪些规定 ?

1、长期定居外省市的参保人员,应到本市就近的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 转外省市手续。 

2、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后,在当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3、未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的,只可报销在当地发生的急诊费用。 

4、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就医时,应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5、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在外省市住院医疗的,应按照少儿基金办公室的有关 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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