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河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新规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将扩大至所有县(市、区)总数的50%以上。试点地区参合农民门诊看病可当场报销。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2011年版)》规定,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40%,乡、村两级定点医院实行统一补偿比例;县级及县外医院暂不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门诊费用不予补偿。门诊报销年度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之间可调剂使用;达到封顶线后门诊费用全额自付。门诊统筹补偿实行当即减免,即由定点医院当场为就诊病人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费用。
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对参合住院患者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在河南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此外,对转诊至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参合患者,继续坚持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参合农民因外出务工、就学以及其他原因在县外医院门诊就诊费用是否纳入补偿范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6个病种的患儿医疗费可以报销90%。受益6个病种: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甲流、重症手足口病都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
去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在现有的2006版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基础上,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及部分必要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手足口病救治等必需药品纳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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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范围: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偿。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
5、在境外就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