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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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0月起,2017年昆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进入2月,距离缴费截止日期2月22日已经越来越近,想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还没缴费的市民要抓紧时间了。当然,如果你来不及到社区缴费参保的话,通过手机也可缴纳参保费用。

根据昆明市居民医保的相关参保规定,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有统一的标准,无论是本市户籍居民或是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无论是农村户籍或是城市户籍,无论是成年人或是新生儿、幼儿,参加居民医保,都是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缴纳。

为解决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排队长、缴费慢等问题,昆明市医保中心也依托昆明市人社局开发的“昆明市人社通”APP开通了手机缴费业务。打开“昆明人社通”APP,输入用户登录信息,选择社保申报缴费选项,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选项,点击增加缴费人,输入社保卡信息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参保人就可以选择银联缴费或是本行缴费的选项。

此项功能开通后,每次使用缴费功能最多可以同时帮3个人缴费,这样不仅可以缴纳自己的费用,甚至可以全家人都使用手机缴费。同时,手机缴费不受银行上班时间的限制,只要在截止日期前,不管你是否身处昆明,不管缴费的时间是否是工作时间,缴费都可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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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断交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应该是持续的,这样才能保证劳动者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但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比如劳动者因工作转换没有及时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以及账户,劳动者失业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有可能在医疗保险费的缴纳中出现不连续的情况。

我国目前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并没有统一的意见。在现实中,补缴医疗保险费主要集中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原先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开始参加医疗保险时,为已经聘用的职工补办医疗保险,由此要补缴医疗保险费。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医疗保险通过用人单位的补办就一并办理了。另一种情况是,缴纳了几年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因为换了工作和单位,到新的单位重新开始缴纳,这中间可能会有一段时间没有缴纳医疗保险。

对于连续数月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暂停其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到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这些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长期、持续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其医疗费用支出额接近缴费额时,暂停其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从上述规定表明的处理办法来看,在未持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情况发生时,补缴医疗保险费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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