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
为进一步明确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制定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相关背景
深圳医疗保险
记账比例最高
在减轻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方面,我市多年来出台了不少政策。目前深圳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在全国已经是最高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最高可达到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按照目前的计算基数62619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每个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最高可达到将近37.6万元。
此外,我市设立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使得参保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2000多个品种的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可比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多享受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以及诊疗项目,地方补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深圳医疗保险记账比例最高,目前国内一些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记账比例为50%至70%,有些地区的记账比例仅为30%。国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记账比例要达到70%。但目前深圳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