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居民大病医保城乡报销标准今年起全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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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之前的最低25元调整为32元,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之前的6000元统一调整为8400元。

据介绍,我区调整以上标准,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增长、基金结余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等因素确定的。从今年起,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同步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统一管理,各地不得擅自调整相关政策标准。

今年,我区将加快实现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确保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能够及时获得参保人员入院至出院期间的诊疗信息。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加强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为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监管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开展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监管、向医务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并查看复制住院病历资料等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

相关新闻“社保云”应用一期项目建设方案通过评审完工后通过微信可查询参保信息

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宁夏“社保云”应用一期项目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这意味着,项目完工后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微信、手机登录、网站检索、触摸查询等手段,实现自助查询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个人账户消费等信息。

记者了解到,通过“社保云”一期项目建设,将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六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区600多万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自助服务。同时,还可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一体化监控。宁夏“社保云”应用一期项目将于本月起开工建设,1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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