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株洲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5%;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70%。小编整理了株洲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株洲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40万元,合计55万元;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报销比例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40万元,合计55万元;
2、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5%;
3、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420元;
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株洲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详情如下: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
2、2023年1月1日起,株洲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8000元降低至1600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由9000元降低至8000元。
3、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
(1)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
(2)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
(3)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
(4)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5、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6、2023年7月6日起,株洲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程序备案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均可联网结算,无需垫资跑腿进行二次报销。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28681499
天元区医疗保障局:28665035
荷塘区医疗保障局:28428596
芦淞区医疗保障局:28580535
石峰区医疗保障局:28160901
渌口区医疗保障局:27560815
醴陵市医疗保障局:23246787
攸 县医疗保障局:24253990
茶陵县医疗保障局:25211125
炎陵县医疗保障局:26232902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税务局:28512366
二、株洲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株洲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