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盐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镇(街道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小编整理了盐城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盐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
镇(街道医疗机构):20元;
其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50元。
2、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50%(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报销55%),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0%;
镇(街道医疗机构):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50%,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0%;
其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0%,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0%。
3、单日最高支付限额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0元(含一般诊疗费);
镇(街道医疗机构):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45元(含一般诊疗费),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不设单日基金支付限额;
其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不设单日基金支付限额。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50元。
二、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镇(街道医疗机构):200元/次;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次;
二级医疗机构/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700元/次;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次。
注:
由基层首诊向上级转诊的,仅需负担起付线的差额费用;由上级向基层转诊的,不再负担基层的起付线。转市外的为1200元/次。
2、报销比例
镇(街道医疗机构):90%;
一级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70%;
三级医疗机构:55%。
三、特殊医用材料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诊疗服务项目为甲、乙类的,所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
1、报销比例
200元(含)以内:个人不先自付;
200元—1万元(含):个人先自付30%;
1万元—3万元(含):个人先自付40%;
3万元以上:个人先自付50%。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万元。
注:
个人先自付部分的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四、大病保险
1、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2、报销比例
1.6万元(困难人员0.8万元)—20万元(含):60%,困难人员70%;
20万元—30万元(含):70%,困难人员80%;
30万元以上:80%,困难人员90%。
二、盐城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盐城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