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迁西将提高特殊疾病患者医保水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近日,迁西县出台《城镇职工(居民)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提高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在不增加企业和财政负担的基础上,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支付限额,各病种报销额度分别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00元至4200元不等。
开辟疾病认定“绿色通道”。患有癌症、尿毒症、血液病、精神疾病患者,做过支架手术病人以及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只需提供三甲医院病历,不再需要门诊特殊疾病体检程序,就可随时进行门诊特殊疾病申请。
增加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结合实际情况,扩大特殊疾病范围,将帕金森病、运动神经元病纳入病种范围。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