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提高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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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近日发布了《海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报告》,是我省职工医保实行省级统筹的第二年。这一年,制度运行平稳,收入稳中有增,医保待遇逐步提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物价的上涨,新诊疗项目引进和高、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人次均住院费用和统筹费用不升反降,说明了我省全面推行的总额控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医保待遇逐步提高

  职工医保实行省级统筹以后,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6万元,其他市县的个人账户待遇提高到省本级的水平。除此之外,提高了血透、腹透病人的待遇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了2000元;取消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参保人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特殊病种;新出台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与以往政策比较相对放宽。,我省把白血病(骨髓移植)、肝移植、肾移植等三个病种列为重大疾病,手术当年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调整了116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增加了108项医疗服务项目;精神类疾病的支付标准,从117元/床日提高到150元/床日;急诊入院当天检查费和手术病人等待床位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上因素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

人次均住院医疗总费用降了

  全省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75家,总床位数3.0307万张。全省职工医保住院人次为27.8337万人次,较上年的22.9220万人次增加4.9117万人次,增长21.43%,是近四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

  住院人次的增长高于参保人数的增长。主要是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新病房相继投入使用,如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床位数明显增加,一定程度缓解了大医院床位紧张、就医难的问题。

  全省职工医保人次均住院医疗总费用为9844.90元,人次均住院统筹费用为7504.18元,较上年的10,152元和7827.85元,分别减少了307.10元和323.67元,降幅为3.02%和4.13%。

  随着物价的上涨,新诊疗项目引进和高、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人次均住院费用和统筹费用不升反降,说明了我省全面推行的总额控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参与了管理,控费意识不断增强。

退休人员医疗总费用占七成

  底,我省职工医保在职缴费人数为122.8837万人,比上年底增长4.7%;退休人员为50.6296万人,比上年底增长6.5%,在职缴费退休比为2.43:1(全国平均3:1),属于老龄化比较突出的省份。提示职工医保扩面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我省农垦系统移交地方以后,正迎来退休高峰期,退休人数增长加速。全省农垦系统在职职工为13.65万人,退休人员为21.36万人,在职退休比1:1.57。

  全省退休人员住院医疗总费用为192,921万元,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70.4%,增长17.4%,在职住院医疗总费用81,099万元,占住院医疗总费用29.6%,增长18.6%。

  据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加速,退休人员放量增加,医保基金收入会受到影响。为满足参保人不断增加的医疗需求,要逐年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无疑将增加基金支出总量,而医疗费用的刚性上涨,将为医疗费用总量增加持续提供推力。因此,我省医保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一是继续扩大征缴面,发掘潜力,保证基金收入稳中有增;二是加大推进和完善医保支付总额控制管理,遏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同时,适时适度调整待遇水平,达到收入支出维持比较合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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