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吉林市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小编整理了吉林市残疾人补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一、吉林市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1989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社会各界的竭诚帮助下,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了无愧于我市发展的时代业绩。残疾人事业作为伟大的人道主义事业,已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五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
各类惠残政策进一步完善。《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吉林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顺利出台,使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有了纲领性文件。《吉林市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若干规定》、《吉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的出台,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吉林市扶残助学金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重大疾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惠残政策相继出台,为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残疾人基本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4.7万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万人纳入城镇低保,1.8万人纳入农村低保,1.2万人得到集中供养和托养等服务。医疗救助、康复和服务30余万人次,发放各类辅助器具20余万件。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3.67万人领取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3.41万人领取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900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各类助学金580万元。实施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政策。为2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发放燃油补贴400余万元。培训残疾人8万余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7700余人。
扶残助残氛围进一步浓厚。我市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都设立了盲人阅览室,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开设了残疾人专题节目《牵手》;建立残疾人体育“自强健身活动示范点”22个;举办了6期市县两级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培养健身指导员130人次;助残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发放资金、物资100余万元,使1000余名残疾人受益;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助残志愿者达到3.2万人,为3000余名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展望未来,残疾人的命运与我市发展紧密相连,31万残疾人将同全市人民一道,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关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四)、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
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
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
三、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