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治安保卫制度(三)
、门卫或值班人员有义务为登记后的来访人员及车辆指示方位。
九、外来人员(学校用工)管理制度
、对进入我校内施工人员 (长期临时工、季节性临时工)及各种短期学习人员,须持有关介绍信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接受管理。
、对外来人员的使用学校严格按用工手续办理,总务处登记造册,发给有关证件。严禁外来人员在校内住宿,对要求住在本校的外来人员,要到保卫室办理有关手续。
、外来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辆,必须证件齐全。
、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管理规定,接受学校的检查,主动出示证件,回答所询问的有关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务处负责对外人员的教育、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由总务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