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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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均按14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对其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400元/月·人标准的助残服务。小编整理了南京残疾人补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南京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2024年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一、南京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21年以来,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等文件,对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改革完善补贴申领程序、推动补贴管理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等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22年,省政府根据国家要求,对《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部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在全面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民规〔2023〕1号)(下称《实施意见》),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保障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无固定收入是指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一户多残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依老养残是指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确定保障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50%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均按14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对其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400元/月·人标准的助残服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统筹考虑我市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因素测算,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

(三)强化政策衔接。明确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与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伤残抚恤等方面政策衔接规定。

(四)细化申领程序。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按照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定、公示、发放等流程申请审批。

(五)强化动态管理。《实施意见》对补贴对象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在监狱服刑的应于次月停发补贴作出明确要求。明确残疾人证到期前,残联应提前6个月提醒残疾人重新换领残疾人证,如不按期、按时申换残疾人证,将出现影响申领补贴情况。

三、《实施意见》的突出亮点

(一)待遇申请更加便捷。残疾人可根据自身条件、不同需求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补贴申领。2021年4月,南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正式上线,申请人利用智能手机登录“我的南京”APP—公益服务中的“残疾人补贴申请”功能模块提出申请;登录“支付宝”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弱有所扶办事服务专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提出申请。委托居村代为办理申请,申请人将申请补贴所需材料提供给居村,由居村将申请人材料推送给街镇“一门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也可直接到街镇为民服务大厅“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即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核审定。以前,从受理到审定需要30个工作日,现在仅需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全部流程,极大缩短申请审定时间。

(二)兜底保障更加公平。根据“扶贫济困”原则,为体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兜底特征,让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最需要帮扶的困难残疾人,《实施意见》对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和无业无固定收入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两种类型,从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认定。申请人收入、金融资产、赡(抚、扶)养费认定的范围和标准参照《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核查比对,对收入和存款超标等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保障范围,充分体现兜底政策的公平公正。

(三)政策实施更加主动。强化信息系统功能,提高政策实施主动性。一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在其享受低保的同时,南京市社会救助云平台“零时差”将其信息推送给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人员,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即与低保待遇同步享受残疾人补贴;二是新办证残疾人,依托民政与残联之间的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在其办理残疾证的同时,如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即告知残疾人可申领重残补贴,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实现“政策找人”。

二、关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四)、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

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

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

三、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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