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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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不搞“双轨制”。收费标准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1000元,按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7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11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

第二十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助学金,以及校内设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困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温暖”工程等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一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6186,2686118(兼传真)

邮箱:gxgzsjyb@sina.com

网址:http://www.g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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