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学生入伍征兵报名条件时间,甘肃大学生当兵补贴标准
甘肃省2018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全省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凡具有本省常住户籍,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2000年出生)的男性公民(含在本省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以内,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以内,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往年已登记的要进行核验。女青年和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登记。
三、登记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设立兵役登记站,应征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学校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或核验。
(三)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兵役登记站将县(市、区)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法定义务,适龄男性公民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对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公民,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将作出相应惩处: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歉;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33号)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五、注意事项
兵役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和设站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登记: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适龄青年不在本地的,可委托家长代登或兵役机关联系本人协助登记。
甘肃大学生当兵补贴标准
一、在公务员招考中,每年从全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从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计划中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二、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三、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四、对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效果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高校500元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省教育厅拨付。
五、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甘肃省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七、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八、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由县市区人武部核报发放。
九、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全面落到实处。各高校要成立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设立征兵工作站。高校武装部或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工作,负责本校征兵工作站日常工作,暑假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开通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