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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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形势下直招士官工作的发展,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通知,从起,我省开展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一、对象和条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对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年龄不超过20周岁(年龄截止当年8月31日)。培养对象应当是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二、试点和计划。,试点单位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试点高校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为大气科学技术、应用气象技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学制3年,前2.5学年为在校学习期,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详情请见招生简章。

三、招生程序和办法。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一)报名。考生结合填写高考志愿进行报名。(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在6月30日前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三)面试。由试点单位会同兵役机关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考生进行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四)录取。省招办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从第一志愿报考该院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8月5日前,招生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与当年冬季征集义务兵一并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五、任命和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当年,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审批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其家庭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甘肃省招生办公室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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