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好人主义思想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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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主义的存在

人是群居动物,最大的特点是社会性。另一方面,人又是思想性动物,表现出极强的个体差异性。社会性和个体性的矛盾组合,注定了人的复杂性,似的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更加丰富多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个体在谋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必将与其他的个体产生冲突,也将产生交集,所谓好人与坏人也就在这种碰撞中产生。通常,人们会基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判定,于自己有利,就是好人;于自己不利,就是坏人。这一点来看,好与坏没有绝对,只是相对而言。所以说,人人皆可为好人,好人主义也就处处有了。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推进,个体群居起来发展成了部落、民族,甚至是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随着发生改变,因为有了秩序与规则。人的行为再也不能凭个人喜好,再也不能肆无忌惮、任意妄为。一切的行为都必须服从于秩序,不能超出边界。这时候,对于好人与坏人的界定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统一的标准,对群体有利,维护秩序,是好人;对群体不利,破坏秩序,则为坏人。好人接受称颂,坏人接受惩处。

虽然有了界定好坏的统一标准,但固有的私利情节也还根植的人们内心深处,在生活中,人们还是习惯从自身利益去判定。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非也,统一的标准只是框定了一个范围,划出了不能逾越的边界,用于维持基本的秩序,保证群体能够平稳向前发展,是相对于整体来考虑的,而个人的考量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的,两者之间的视角和参考点都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每一个铁路单位部门中,都建立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这就是基本的秩序。在生产过程中,管理者发现了职工的违章行为,他的处置情况的变化就使得“身份”跟着变化:选择视而不见,对于职工来说,你没处罚我,没对我造成经济损失,你是好人;对于单位来说,没有尽责维护基本秩序,你是坏人。选择严厉考核,对于单位来说,尽职尽责维护秩序,你是好人;对于职工来说,处罚了我,造成了经济损失,你是坏人。视角的转换,造成了结果的完全逆转。

反对好人主义

看过这样一个段子:某县法官为人正直,不让上级领导干预判案,对托关系的坚决拒绝,因此得罪不少人,经常遭到投诉。由于工作需要,该法官经常外出至当事人处调节。于是很多人到院长处打反映:xx法官,仗着业务能力强,不团结同事,目中无人,经常脱岗。于是,将其调整到行政部门。该法官每天按时上、下班,每天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与人说话和颜悦色。遂受领导、同事一致好评。

看完这个段子,大家会心一笑,权当听个笑话。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这种不作为的“好人”: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讲求“混”,工作马马虎虎则可,表现勉勉强强为上,上不得罪领导,下不招惹同事,办公室里看看报纸,工作时间喝喝茶水,终日精神不振、思想涣散,在他们看来工作不是干出来的而是混出来的,因为就是这种混的思想让他们得到很多人的好评以及领导的赏识,既不会被同事嫉妒,又不会被领导“拔刺”,他们成了标标准准的“老好人”,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安安稳稳拿工资。还有粉饰太平型: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发现同志有是非过错,宁愿说些奉承话,也不肯劝阻。三是曲意奉迎型:这种人见了上司弯腰如虾,柔声如猫。遇事随声附和,对上级的工作不作辨别,不提意见。有时明知上司有错,也不纠正,不制止,不提不同意见,生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前程。四是相互利用型:有心“栽花”,无意“栽刺”。为了进退自如、升迁有余。他们就象水中的鱼儿一样,上边能游下边也能游,领导面前“抬轿子”,下属面前“吹哨子”,两头逢迎两头惹,不但是领导眼中的“好下属”,而且是下属心里的“好领导”,在善“游”者的观念中,出不出成绩没有关系,反正只要“轿子”抬的好,领导就会提拔,只要“哨子”吹的响,下属就会拥护,就算偶尔犯点错误,也有领导庇护、下属求情。

“好人主义”看起来是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哲学,听起来仿佛是与世无争的、本本分分的做人,但实质上并不是这样。好人主义是对错误思想和行为的容忍,它麻痹人的真假、善恶、美丑之心,目的是讨好卖乖,说到底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在作怪。好人主义表面上是一团和气,实则是怕得罪人。看到歪风邪气不敢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种花,不栽刺。好人主义是一种庸俗作风,在客观实质上是对工作和事业的失职、失管,是一种不顾“大公”、只顾“小我”的利己主义。好人主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反对好人主义,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克服个人主义。好人主义的实质是个人主义,是把个人名利得失摆在党性原则之上的价值选择。精于算计个人得失的人、四面讨好的人,往往也是功利私心比较重的人。为什么要无原则地逢迎讨好,净捡好听的说?无非是想在领导和同志中落个好印象、得个好人缘,对自己有好处。为什么对缺点错误不敢批评纠正,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不愿揭露查处?无非是怕得罪人,担心会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虽然在具体人和事的处理中,可能还有担心得罪了关键人物,会影响单位集体利益、班子团结等多种考虑,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都能从患得患失的个人主义上找到原因。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坚持按党性原则和政策法纪办事,好人主义就不会有市场。如果把自己的人缘、选票看得比党和人民的利益还重,就谈不上讲党性讲原则。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真正做到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宁可得罪人吃眼前亏,决不放弃原则当老好人。

反对好人主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要加强团结合作、相互支持信任,也要互相提醒、互相批评、互相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规避错误,力戒左右逢源的“一团和气”,力戒八面玲珑的“好人主义”。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大力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心帮助同志认识并改正错误,党的自身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党员干部要有闻过则喜的胸怀,勇敢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要严格遵循党性原则,批评要保持正气、锐气,处于公心,自我批评要触及灵魂。特别是要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形成既红脸出汗,又加油鼓劲的氛围,及时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局面。

反对好人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有的同志敢抓敢管,却忽视了工作方法,得罪了一部分人,领导就认为他群众基础不好、领导工作方法欠缺、政治上不成熟等等。这样,一些同志原本想坚持的,也不坚持了,原本想反对的,也不反对了。要看到,一个干部只要工作,就要处理各种矛盾,就难免得罪人,但是只要代表的是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就应该坚持,而且最终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敢于带头动真碰硬,同时鼓励和支持下级坚持原则、讲真话、道实情、提意见,在党内大力营造敢说真话、愿说真话、争说真话的良好环境。只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旗帜鲜明,坚持原则,树立正确的导向,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好人主义就会在党内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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