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制度(十三)
二、抓规范化服务
(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
认真执行市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通过落实《意见》中的条措施,切实改革和精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放宽经营范围,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二)实施政务公开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刊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责、联系人、办公电话、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法律法规依据和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等,接收群众监督。
(三)规范服务程序
从服务入口着手,设立服务指南,让服务对象进门就能明白所办业务的科室和具体位置。服务中,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五个一”服务制度和“政务确认”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开展延伸服务
上门为企业培训工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与重点企业建立联络员和服务预约制度,随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对大型企业实行上门检。通过延伸服务,切实转变作风,赢得企业、业户的信任和支持。
三、抓内部督查
(一)领导带头随机查
每位局党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每月抽出-天的时间,对所分管的科室和工商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所发现的问题,同研究整改的措施,立说立行解决问题。
(二)职能小组定期查
成立局机关行风督查小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科室参加,利用摄像机等器材,每月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着装、出勤、证件佩带、遵守禁酒令、卫生、文明管理和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效能监察的考核标准,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立案查处,以儆效尤。
(三)科室、所经常查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工商所所长和纪检监察员,每周对所属人员遵守行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讲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自查自纠。通过“三级”严格的督查,合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行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四、抓外部监督
(一)基层工商所与企业、个体工商户签定双向行风廉政建设双向监督责任书
责任书内容:工商所工作人员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所承诺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不向管理对象耍态度、“吃拿卡要报”谋取个人私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所自觉做到,守法经营,照章纳费,不向工商管理人员请吃送礼。并严格双方责任追究。双向监督责任书每签定一次,相互监督,同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工商所行风廉政建设。
(二)建立健全各种外部监督系统
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城区市场和农村集市建立监督台,设立举报箱;在企业和业户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并发放聘书;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工商有关会议和活动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三)严格落实走访汇报制度
采取编发《行风建设动态》、发放征求意见信、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行风监督员汇报本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和监管执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积极帮助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增进相互了解,赢得广泛支持。
七章行政效能监察
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