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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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反映的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秉公执法执纪,夯实基层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经开分局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精心谋划、丰富载体,扎实开展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队伍执法公信力和作风形象不断提升。笔者结合学习实际,就公安民警如何做到“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浅谈几点体会认识。

一、要始终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公安民警长年战斗在基层一线,经常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面临的阴暗面较多、诱惑力较大。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不断向公安机关侵蚀,不少人把商品交易的原则拿到基层公安机关来,对公安民警特别是办案民警进行所谓的“感情投资”,一些当事人为逃避打击、减轻处罚,找门路,拉关系。公安民警如何确立职业信念,承担道德责任,当好人民公仆?为了公安事业,为了家庭幸福,就要坚守“原则大于人情,公心大于私心,公正大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法治思维,自觉做到守住“底线”、永不撞“红线”。具体到执法中,要牢固树立“廉洁才能秉公,无私才能无畏;只有廉洁自律,才能公正无私”的道德品质。在我们党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人民警察如何在新时期忠诚履职,让人民满意,只有一身正气,维护国法,两袖清风,才能取信于民。在执法办案中,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以大无畏的气魄,经受住一个个人情关、金钱关、权力关的考验。在“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中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二、要始终坚持弘扬正气,敢于亮剑。人民公安是人民的守护神、保护者,按照对公安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新要求,要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就要求我们对照“三严三实”标准,严实结合强根基,抓住关键少数建队伍,努力建设一支“刚正不阿、正气凛然、不畏强暴、亲民爱民”的过硬队伍,为民警秉公执法、竭诚为民夯实思想根基和组织保障。一要有爱民必先强警的责任感。就要求我们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突出严管队伍不手软、厚爱民警不走样,以积极回应民警的期待诉求,促进民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期待,把保一方平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作为从警的最大责任,自觉弘扬*和法治新风尚,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身体力行,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困难。让群众切身地感受到了新时期人民公安的崭新风貌,充分感受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要敢于亮剑。公安机关是一支威武雄壮之师,敢于亮剑是除暴安良的关键所在,就要求公安民警在大要案侦办、反恐维稳、执行急难险阻任务时,要敢于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惩恶扬善,不辱使命,把每一次困难都当作一种挑战,把每一次险阻都当成一次考验,用默默奉献和敢于牺牲的警察职业精神诠释“参加公安工作为什么、现在当警察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真谛,用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用焦裕禄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情怀和汪勇同志埋头苦干的公安精神劲头承担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要始终坚持责任担当。秉公执法的伦理依据是人民警察应当确立的职业信念,是人民警察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公安民警如何坚守理想信念之灯,永葆“忠诚、干净、担当”之本色,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一是要有优良的政治责任。所谓政治素质是指理论修养,政治方向,政治鉴别能力,政治责任的总和。先要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即:能够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地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二要有良好的政治纪律、政治责任感,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旗帜鲜明,胸怀全局观、大局观,自觉将公安工作融入辖区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治安大局稳定。二是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对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培养与塑造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培养公安民警作为人的自然属性,把民警塑造成行为有序的人;培养民警的公正意识,树立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的观念,把民警塑造能秉公执法的人;培养民警高尚的职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把民警塑造成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的人。大量实践证明,一个公安民警能够做到行为有序、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法治观念和公正执法的自觉意识,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公安民警。三是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素质过硬是公安民警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民警应做到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和经验积累。无论政治素质还是业务素质,即使不要求高人一等,最起码也要能够适应新时期履行职责的需要,领导干部要监督别人,就应该对自己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应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领导艺术能力。在掌握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同时,要带头学习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经济类专业、计算机应用、领导艺术等其他社会知识。要善于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破解难题,大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四、要始终坚持法律至上执法为民。毛*曾讲过: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就公安民警执法来说,一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不仅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是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的本质要求。因此,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就要求广大民警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在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的总开关问题,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办案。通过执法办案,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二要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公平正义比阳光还要灿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我们每一个人。公安民警要树立执法公正的法治理念。既要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依法惩治各种违法犯罪;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秉公执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三要树立崇尚法律理念。崇尚法律理念,就要求执法人员要增强对法律精神的感悟,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充实法律知识,认同法律价值,保护法律秩序,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追求法律理想,严格执行法律,就公安民警来说,要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四要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就公安民警来说,要坚持打击、保护、监督、服务并重,既依法履行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又依法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平等地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地执法办案、提供法律服务,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篇二】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民主、建设*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其次,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广大公安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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