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标准,黑龙江公积金基数调整方案
近日,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度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明确度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293.34元,下限为103元,该标准自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国务院《条例》及相关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自7月1日起,牡丹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月平均工资。经测算,度(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293.34元,下限为103元。月缴存额上限比去年增加283.38元,下限比去年增加18元。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另外,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