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政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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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政贷款额度再提高

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今年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升至25万元,夫妻双方职工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贷款额度的提高,不仅让市民买房付现压力减轻,还意味着,基准利率下与商贷相比,公积金贷款40万20年总共可少缴利息10万元。

据悉,继去年11月利率下调0.25%后,聊城公积金政策再次放宽贷款条件,此次贷款条件由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结清再次购买改善型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从今年起,我市对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职工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此外,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市不限制户籍与工作,公积金余额在2000元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为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对聊城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在回聊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如果市民是在聊城缴纳的公积金,想在其他城市买房,具体需要看购房所在地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政策是否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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