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93号)文件规定,长春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单位职工),男40周岁及以上、女35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一次性缴费。
目前该项业务已经全面启动经办。据社保工作人员介绍,未参保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按参保地当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80%、60%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对于男40周岁及以上、女35周岁及以上未参保人员可以在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的基础上申请一次性缴费(最长不超过20年)。一次性缴费不仅可以增加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也同时增加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退休后领取的待遇也有所提高。
一、已经超过享受待遇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吗?如果可以的话,从什么时候起享受养老待遇?
超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人员也可以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这部分人员可以选择通过一次性缴费来满足这个条件。至于领取待遇的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参保时超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人员,选择100%缴费档次的,一次性缴费15年至20年,自缴费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申请参保时超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2年内人员,选择80%或60%缴费档次的,一次性缴费最低13年、最高18年,一次性缴费后再按年连续缴费满2年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申请参保时超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2年不满5年的人员,选择80%或60%缴费档次的,一次性缴费最低14年、最高19年,一次性缴费后再按年连续缴费满1年后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申请参保时超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5年以上人员,自愿选择100%、80%、60%缴费档次,一次性缴费15年至20年,自缴费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在哪里办理?应携带哪些证件?
长春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长春市南关区金业大厦3336号一楼)申请办理参保。
三、一次性缴费是如何计算的?
例如某男40周岁,长春市农业户籍,申请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愿选择60%档次一次性缴费15年。按照长春市个体参保缴费的标准,60%档次为年缴费6722.4元,一次性缴费15年则累计缴存额为100836元,缴费额中计入个人账户40334.4元,以后经20年的逐年缴费至领取待遇年龄(男60周岁)时总计缴费年限为35年。
四、一次性缴费额度较高,可以分期缴纳吗?
一次性缴费是增加缴费年限的一种途径。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支付能力,一次缴纳15年-20年,也可以先一次性只缴纳2年、3年,等到什么时候经济实力允许了,再一次性缴纳几年,选择做多次的一次性缴费。但一次性缴费累计年限不得超过20年。另外同一年度内一次性缴费与该年度正常缴费的缴费基数应是一致的。
五、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
按照文件规定,男年满4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35周岁及以上、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才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
六、已经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未参保人员选择一次性缴费后待遇水平大体是多少?
按照政策标准,对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当年选择一次性缴费15年、20年分别进行了待遇预测,具体如下:(附表)
一次性缴费与领取待遇测算
单位:元
注:1.本表测算以当年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为条件(经办时未到龄);
2.缴费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68元/月,按照100%档次年缴费额11203.2元,按照80%档次年缴费额8961.6元,按照60%档次年缴费额6722.4元;
3.本表测算的月养老金为估算值,与实际待遇核定可能存在微小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