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产假天数新规定,泉州职工产假工资待遇标准
泉州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其中,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泉州市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泉州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例如她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顺产的JM,就是郑州婴儿游泳馆补贴总额=缴费基数*4(顺)+3000
相关资讯:
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等,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生育保险费。这一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过去我市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0。6%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如今这一比例上升到0。8%。
生育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统筹地区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待遇标准有所调整
新《办法》将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也随之作出调整:正常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由90天增加到98天。妊娠4个月?7个月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享受的生育津贴由原来的50天调整为42天;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宫外孕实施手术的,享受的生育津贴由30天调整为15天。
缴纳生育保险的,又社保发生育津贴,单位不用再另行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