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18年齐齐哈尔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齐齐哈尔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房屋类:
齐齐哈尔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齐齐哈尔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贷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3.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还款月数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4.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全额提取:
齐齐哈尔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