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18年丹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丹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存储证》;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3.以夫妻关系的名义提取公积金,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盖单位财务章)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丹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丹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需提供的资料到市中心服务大厅或办事处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公积金中心当时办结。需核查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2、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划入提取人的银行卡,职工2个工作日后提取。
3、职工3个工作日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到受托银行领取(代他人领取的,需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丹东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2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约,同时注销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