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产假国家规定,清远产假多少天剖腹产及工资规定
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清远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清远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清远产假剖腹产规定、清远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清远正在休产假的妈妈能享受到吗?
生育假延长了,意味着生育津贴也相应拿得多了。
清远市生育津贴按清远市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相关标准一次性包干计发(含产假期间的补贴、营养补助费、津贴、奖金、妊娠期的安胎、检查等费用)
计发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金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
调整前
津贴项目 | 假期天数 |
顺产 | 128 |
剖腹产 | 158 |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平均工资4982元为例
顺产生育津贴:4982/30×128=21256.5元
难产生育津贴:4982/30×158=26238.5元
调整后
津贴项目 | 假期天数 |
顺产 | 178 |
剖腹产 | 208 |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平均工资4982元为例
顺产生育津贴:4982/30×178=29559.8元
难产生育津贴:4982/30×208=34541.8元
领取条件
职工(含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 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2、清远产假最少178天!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延长50天,产假增至178天(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假)。
也就是说,从昨天开始??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产假未休完的可享受80日奖励假
消息公布后,很多刚生完孩子的妈妈都在问:“我刚好在休产假,也能享受这50天的延长假吗?”
清报君最新获悉,答案是确定的!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正在休产假的人也能享受。
3、178天产假!清远准妈妈注意啦!广东产假增50天!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明确了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明确放宽再婚再生育,并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草案还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一方再婚前生育超过二胎的也有机会再生
草案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其它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情况进行再明确。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职工产假从最少128天延至178天
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根据最新提交的修订案草案,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若获得表决通过,广东省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无论能否再生育 绝育夫妻都可自行复通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修正案草案删除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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