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费标准及政策制度解读
一、集中缴费时间
集中征收:4月1日至6月30日,农村居民集中在所在村缴费,城镇居民集中在所在社区缴费。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参保?
新参保申请人携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缴费标准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财政补贴 | 30 | 30 | 40 | 45 | 60 | 65 |
缴费标准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财政补贴 | 70 | 75 | 80 | 100 | 150 | 200 |
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建议40至60周岁的城乡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享受国家最多财政补助,到龄后领取最高养老金
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金的计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今后标准随国有政策提高,支付终身。个人帐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帐户积累总额÷139(个人帐户积累: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总额+利息总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时间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以后,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注销
1、办理参保关系转出业务:缴费者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转入地接收函到区居保办办理转出手续。
2、办理参保关系转入业务:缴费者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转入地区居保办开具转入接收函办理相关转入手续。
3、办理参保注销业务(未满60周岁):需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注销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申领人关系证明及历年来所有参保缴费票据原件,申领人提供信合账号及账号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区居保办办理退保业务。城乡居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依法继承。
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年检
年检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指定地点接受领取养老金资格核查(年检时间、地点由各镇自行确定),逾期不年检人员,将停发养老金。
九、残疾人如何享受财政补贴?
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按其缴纳最低标准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贴。
十、如何申领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领取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城乡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自元月起实施丧葬补助金制度。申领时,申领人填写丧葬补助金申请表: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注销证明(火葬证明);村委会开具关系代领证明;信合账号及账号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到镇劳动保障所办理。丧葬补助标准为:土葬一次性补助800元,火葬一次性补助1500元。
十一、养老保险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如何处理?
在参保和待遇领取中如有虚报、冒领、欺诈、挪用等违规行为,均属欺诈社保基金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