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攀枝花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21228元,下限为4246元,小编整理了攀枝花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攀枝花社保基数标准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号)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二、缴费标准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4912元。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下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6元/月。攀枝花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十个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
攀枝花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档次表缴费档次 | 月缴费基数 | 月缴费金额(元) | 年缴费金额(元) |
60% | 4246 | 849.2 | 10190.4 |
70% | 4954 | 990.8 | 11889.6 |
80% | 5661 | 1132.2 | 13586.4 |
90% | 6369 | 1273.8 | 15285.6 |
100% | 7076 | 1415.2 | 16982.4 |
120% | 8492 | 1698.4 | 20380.8 |
150% | 10614 | 2122.8 | 25473.6 |
200% | 14152 | 2830.4 | 33964.8 |
250% | 17690 | 3538 | 42456 |
300% | 21228 | 4245.6 | 50947.2 |
(一)非接触式缴费。
1.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 APP等方式缴费。
2.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缴费。
(二)银行代收代扣。
1.银行代收:可通过银行柜台、手机银行 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缴费。
2.银行代扣: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 APP等方式签订代扣协议.代扣协议有效,账户余额足够,每月会自动扣款。
(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现金、POS机刷卡或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四、注意事项(一)缴费结果查询。
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查验、补打”,输入缴费人信息查询缴费结果和打印缴费凭证。也可在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
(二)疑问咨询部门。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社保12333服务热线;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3111333服务热线。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1日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