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自贡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21228元,下限为4246元,小编整理了自贡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自贡社保基数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贡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选择暂缓缴费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即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按自贡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4912元。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下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5.6元/月,按规定计算到元为4246元/月。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自贡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
缴费档次 | 月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金额 (单位:元) | 年缴费金额 (单位:元) |
60% | 4246 | 20% | 849.2 | 10190.4 |
70% | 4953 | 20% | 990.6 | 11887.2 |
80% | 5661 | 20% | 1132.2 | 13586.4 |
90% | 6368 | 20% | 1273.6 | 15283.2 |
100% | 7076 | 20% | 1415.2 | 16982.4 |
150% | 10614 | 20% | 2122.8 | 25473.6 |
200% | 14152 | 20% | 2830.4 | 33964.8 |
250% | 17690 | 20% | 3538 | 42456 |
300% | 21228 | 20% | 4245.6 | 50947.2 |
三、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缴费
1.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相关功能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
可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税服务厅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选择缴费档次并使用POS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
四、服务咨询
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热线或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局。
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热线:12333;
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0813—2101621;
贡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0813—8772020;
大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0813—2210623;
沿滩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813—3806672;
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813—6207805;
富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13—7200477;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0813—8115203;
自贡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813—8201572。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0813-2617158;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贡井区税务局:0813—3163782;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0813—5105609;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沿滩区税务局:0813—3864157;
国家税务总局荣县税务局:0813—6223027;
国家税务总局富顺县税务局:0813—7218480、0813—7118233;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0813—8236318。
特此通告。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4日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