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许昌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17895元/月,下限为3579元/月,小编整理了许昌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许昌社保基数标准
2023年7月一2024年6月许昌社保基数测算为上限17895元;下限3579元!
为保证各项医疗保障业务顺利办理,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前,暂时使用测算数。2022 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596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测算数 1789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测算数 3579元。
2023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
(1)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00.42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
(2)按6%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86.32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
(3)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81.76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其他管理办法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其他管理办法不变。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2023年1月-2023年12月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1月一次性缴纳。
社保缴费基数该怎么算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参保人缴纳社保费和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但是,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一般来说,各地会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以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
以河南省为例,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
河南调整2023年度社保基数标准
2023年下半年最新河南省社保缴费基数详情
河南省2022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测算数为5965元,明确按此标准暂时使用的河南省2023年度社保缴费上下限为3579-17895元。
如图所示:
不同缴费档案按照新的缴费实施方案,小编将每月,每年需要缴费的情况都汇总在了一起
另外就我们参加灵活就业社保人员来说缴纳最低档次60%的人还是居多的,针对于最低缴费档次小编有些话要说,去年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最低是681.7元、最高是3408.6元,相当于今年每月分别多缴了34.1元和170.4元。
每月交的社保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又多了一笔费用,但是较往年增加的钱数来说今年增加额还是比较低的。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