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低保标准最新,梅州低保户申请条件多少钱一个月
从梅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印发《2020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统计局贯彻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有效期一年。
二、各县(市、区)尽快完成当地的提标工作,并将落实提高城乡低保及低保补差水平、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展情况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各县(市、区)按执行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人员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20年新纳入的低保、特困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四、各县(市、区)要加强民政与扶贫开发部门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全面推进信息化核对和管理,准确认定对象,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申请家庭成员纳入保障范围。健全主动发现和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协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落实在保对象分类管理、定期通过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自动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