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解读
现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入伍后(国家优惠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照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年限计算: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内。
2、入伍后(军队优惠政策):
①提干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条件。
②考学政策。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③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④优先选取士官政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3、退役后: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除享受其他退役士兵的各项政策外: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②大学在校生入伍服兵役后退出现役愿意复学的,可以在原就读学校进行复学;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实行学费资助;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