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章关于党小组的规定
但对成立党小组,党章和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必须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
从实际情况看,只要有3名以上党员(含预备党员)都可以成立党小组。
这是因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表决,因此不需要每个党员都有表决权。
党小组的划分
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作用任务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以自己的积极活动来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和担负党支部不便集中进行的一部分工作,保证党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①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素质。
②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③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④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⑤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⑥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求党员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小组的产生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也不是党内的领导职务,他只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骨干。
党小组的主要职责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按时收缴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