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待遇规定,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江苏省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事实上,目前江苏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都会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以一类地区的苏州市为例,受整体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现阶段人才市场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工资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月薪为3000元?3500元。在张家港市劳动力市场,前来招聘劳务人员的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钱祖建说,即使是工资最低的绿化工之类辅助工种,最低工资也在2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月工资基本招不到人。”
但仍有劳动者盼望通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来增加收入。一些环卫工人告诉记者,最低工资就是他们的“标准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亦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给工人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标准。苏州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章友良介绍,企业在设置员工工资结构时通常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员工基本工资,通过发放奖金、津贴等方式增加员工工资、提高企业吸引力。“这样既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也可最大限度减少人工成本。”
专家分析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增加一部分劳动力成本,上调最低工资水平绝对数并不重要,关键是让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及其赡养人的基本生活切实得到保障,随经济效益增加相应得到提高。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