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陕西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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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最新进展情况怎么样呢?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赋予农民,这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温饱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广种薄收、分散经营的农业形态已难以适应发展需求。把土地集中到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中,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陕西省通过实施“十百千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到2016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218万亩,全省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9237家,农民合作社4.42万家,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80家。其中,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几乎占总流转面积半壁江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带领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

全省70%以上的流转土地,用于收益较高的设施农业、特色种植、规模养殖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在土地流转价格上,60%采取双方协商办法,40%由村组介入共同协商定价,流转价格完全由市场需求状况决定。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副主任任稳安介绍,到2016年底,西安全市土地流转面积85.91万亩。全市农业合作社已发展到6069家,龙头企业达170家。其中流转到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土地占流转总面积近50%。西安市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4.5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5.3%。

渭南市也通过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全市现代农业进入发展“加速期”。截至2016年底,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累计流转158.1万亩,流转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例为83.41%,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39.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5%。

据省农业厅农经站站长王德胜介绍,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出三个特点: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流转土地生力军,土地流转方式和价格走向市场化,高效经济作物成为流转土地经营的倾向选择。

富平县富秦星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形势下,逐渐成长为全国206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点之一。合作社累计流转土地5170亩,全年各类作业服务收入突破500万元,代耕托管土地2万亩。合作社依托龙头企业陕西陕富面业公司,并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力发展订单式粮食生产。

合作社理事宋景西介绍,目前合作社已形成优质小麦订单2万亩,年优质小麦订单达2000万斤。另外,合作社通过研发高端产品,增加小麦附加值提升利润。

合作社通过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投入散、融资难、保险发展滞后等制约瓶颈,引导农业向集约化、专业化生产经营迈进,为推动家庭农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加速转变构建了全新平台。因此,该合作社在2010年至2016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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