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消息,浙江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政策改革
浙江省政府日前公布的《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将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
作为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重要举措,《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按照最低工资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原则,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7年,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达到每月2000元左右。按照平均工资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的要求,每年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同期,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政策规定,健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奖金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政策导向。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据了解,从1994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已经14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现行的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