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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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省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实施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我省“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将成为历史,西安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今后我省每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3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此举标志着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要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强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要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要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全省在6月底前将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我省将成为历史,今后我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根据我省城镇化建设规划目标,要实现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完成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西安“积分落户”由市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在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全面放开了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凡是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有合法产权住所;

2.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

3.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西安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提出,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实施细则由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

为农业转移人口建立集体户

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将建成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此外,还将建立社区集体户,把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解决符合落户条件,户口愿意迁往城镇,但在城镇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人员的落户地址问题。

持居住证享有当地户籍同等权益

我省居住证制度实施两年来,已累计制发居住证270万张,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放在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上来,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主要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等几个方面加强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专家解读

积分落户后要配套好公共服务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导刘科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安的积分落户政策本身仍然是限制性政策,目的是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同时,给优秀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高端人才开了一个口子,让他们有机会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落户之后,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能否真正将落户和公共服务配套起来。总体来讲,城乡户口统一登记,消除的是户籍歧视。有利于调动进城人群落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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