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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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80元。小编整理了郴州残疾人补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郴州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2024年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一、郴州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湖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做出答复: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什么?

哪些人可以申请?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湖南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可以申请。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湖南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申请。

从2018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重点民生实事,一直至今,已经连续6年。截至目前,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共计143.1万人次。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9.1万人,月人均标准89.1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4万人,月人均标准83.4元。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2、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下申请:

1.申请。残疾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监护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代为提出申请。

2.初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3.审核审定。县(市、区)残联收到初审意见之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县(市、区)民政部门对转交的材料进行审定。

4.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的当月计发补贴。

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一体化服务平台、民政通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在线提交申请。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所提供材料都一样,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主要这三个。

三、严女士:株洲攸县三、四级残疾人能申请重度残疾人补贴吗?长沙残友不是低保,为什么可以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目前,我省部分地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扩面。具体包括:长沙市、株洲的攸县和湘潭市。

长沙市和湘潭市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均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株洲攸县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范围。

四、李先生:长沙、湘西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何比益阳高?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文件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以提高补助标准。“有条件的”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状况来确定。

目前,全省14个市州高于省定标准的有长沙市、湘西州、株洲市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这几个地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高于省定标准。

今年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指导标准由75元提高到80元,对于长沙市、湘西州、株洲市城区他们已高于省定标准的,可以不再提高补贴,但原来补助标准不能降低。

今年刚刚下发的(湘民发〔2023〕14号)文件中明确要求: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高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地区,2023年不低于2022年当地标准。

湘西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120元;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指标任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

五、杨先生:孩子四级残疾,父亲二级残疾,母亲离家出走。孩子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不能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母亲离家出走,如果有公安失联认定,是可以直接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但是,如果母亲离家出走,公安出具不了失联证明,就需要由乡镇村居一事一议,看其母亲出走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了。总之,享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李先生:我是二级肢体残疾,郴州人,目前租住在长沙,请问能不能在长沙就近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

可以在长沙就近申请办事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下可以到就近政府服务窗口直接办理,线上可通过“全程网办”网登录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民政通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及小程序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补贴证明材料等。

七、陈女士:残疾人证过期,没换证,还能领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吗?

无论是国家民政部还是湖南省民政厅在出台的《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文件中对完善相关残疾人证件管理均有明确的要求:因残疾类别或等级变更而进行残疾人证重新换发、核发期间,按照原标准发放补贴。残疾人证到期前,残联组织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残疾人重新换领残疾人证,以免影响申领补贴。

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应于次月停发补贴;

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新残疾人证发证当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换证的,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发放补贴。

八、李先生: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一级残疾,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为什么被拒绝?

需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衔接。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3.享受因公致残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择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公职人员不得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在未领取工伤保险等护理性质补贴的情况下,可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关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四)、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

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

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

三、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