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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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小编整理了新余残疾人补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新余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2024年最新补贴政策解读

一、新余残疾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新余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事指南(2023)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16〕4号)文件。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新余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新余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行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申领程序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一)自愿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填写《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区)残联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残联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县(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四)审批。县(区)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区)残联存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残联,并告知原因。

四、资金拨付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资金申请,将资金拨付至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按月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分宜县、高新区:按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再发放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五、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惠民政策咨询电话

新余市民政局:0790-6446970

分宜县民政局:0790-5889812

渝水区民政局:0790-6222297

高新区民政局:0790-6860569

仙女湖区民政局:0790-6856880

办事地点:全市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民政所

二、关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标准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三级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公式: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四)、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政策、标准

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

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

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6.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2000至3000元;

7.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8.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每学年3000元,本科每学年4000元,研究生每学年5000元。

三、什么是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