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类别、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类别和计划
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包括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含普通
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
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计划由省确定。在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
凡符合烟台市教育局《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报考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选报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到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