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桂林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下同)。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广西桂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暨2020年市区小升初工作”进行发布。
2020年市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桂林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规范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和《小升初通知》安排,平稳有序推进市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桂林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同步报名。今年,凡是符合市区初中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家长指导下自愿选择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报名,但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
做好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桂林市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五城区及市直属公办初中主要通过地段划片、多校划片和分流招生三种形式进行招生。其中,桂林中学初中部和桂林十三中面向秀峰区榕湖、乐群、中华3所小学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桂林中学、十八中、逸仙中学、中山中学、十九中、长海实验学校等6所公办初中面向五城区实施分流招生,旨在缓解因生源分布不均而造成的市区小升初学位供需矛盾,分流招生由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参与。
多校划片和分流招生须在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上统一报名,每名学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志愿。当报名人数大于相应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被分流招生录取的学生及未报名民办初中的学生,将通过所在小学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后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对应学区公办初中就读。
规范市直属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市直属民办初中统一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接受五城区及学校所在地县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具备充足住宿条件的民办初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5%的学位面向其它县(市、区)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志愿,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民办初中应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民办初中应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对于首次报名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补录,补录的报名办法、报名方式和录取程序与首次录取相同,报名对象仅为首次报名时填报过民办初中志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五城区及民办初中所在地县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对于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将结合学区公办学位剩余情况,由桂林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初中“兜底”就读,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