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南宁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下同)。
其中,对南宁市户籍学生明确入学排序规则,“房户一致、独立产权”生源将优先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录取;随迁子女入学时,持证、居住、就业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的将优先排序……
一系列招生新政,每一项变化都关乎孩子入学,家长可得研究仔细了。
01、“房户一致、独立产权”的地段生优先入学
《通知》明确,为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后南宁市户籍生源在入学时,也会有排序规则。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果出现本地户籍生源超量的情况,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随着南宁市对本地户籍生源出台了排序办法,家长也在担心,是否意味着今后购买了“学区房”,也未必能确保孩子一定能读上地段内的“名校”?
据了解,并非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进行入学排序,在学位充足的学校,只要南宁市户籍学生家长按时提交合法合规的报名材料,基本上都会确保人人就近入学,仅仅是在极个别热点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平有序入学,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排序。
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不同类别入学群体排序规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今后南宁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如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02、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今年1月21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时电脑“摇号”等招生政策,家长们都在观望,南宁市会不会按《意见》执行,随着4月29日新闻通气会的召开,靴子终于落地。
会上透露,南宁将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并且,报读民办初中学校不设前置条件,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或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随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居住的已完成小学教育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参加南宁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届时,每个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会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随机录取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03、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今后学生“小升初”时不再向民办学校直接报名,而是纳入南宁市教育局的统一招录系统。
具有城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原就读小学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
具有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可持相应报名材料就近到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在报读初中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所。
需要提醒的是,小学毕业生如果填报民办初中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首先,自愿报名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需愿意承担就读民办初中学校的所有费用。
其次,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即等待全市和自己同类的全部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属于房户一致类型的学生可优先安排。
家长需注意,此类学生将不属于地段生。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此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南宁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学校仅限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
04、随迁子女满足“3个满一年”优先排序
今年,南宁市在随迁子女入学方面,也有一些变化。按照新的招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将优先排序。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鉴于南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所有南宁市户籍学生后,已存在学位普遍不足的现实情况,在不增加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证件的前提下,公办初中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进城务工人员满足前面提到的“3个满一年”,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南宁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家长会担心,自己报名材料齐全但居住证持证时间等未满一年,今后教育部门是否还继续统筹安排这部分随迁子女入学?
这部分随迁子女同样在统筹安排范围内,只是排序时相对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