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全文解读
领导干预司法将会被追究责任
今后,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会被检察机关通报和追责。根据条例内容,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采取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办案终身负责制也被写入条例中。条例规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与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职制度,对易发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本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综合考核内容。
对于违反以上条款内容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媒体曝光的违法线索应及时调查处理
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对于媒体反映的职务违反犯罪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此外规定,对于举报有功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不得以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威胁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保护。
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我场组织场部党员职工到郁南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
郁南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反腐倡廉为主题,分为决策篇、法规篇、警示篇、忏悔篇、防范篇和楷模篇六个展区,向参观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展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大成果。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所致。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通过这次的参观学习,我进一步学习了党和国家历代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语录,看到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贪污、渎职案例,观看了令人震撼的“两块石头”警示教育短片,真真切切为我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课。在楷模篇学习中,焦裕禄同志的公仆精神、奋斗精神、求实精神、大无畏精神、奉献精神,敬佩之心油然而生,不愧是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战士。他在参加工作18年间,特别是在兰考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对革命忠心耿耿,为人民鞠躬尽瘁。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借鉴学习。
这次参观教育,给我敲响了警钟,对我今后的工作中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如何用好权,在金钱利益面前不动摇,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调整好自己的人生坐标,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从思想上、行动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耳不软、腿不懒”,当好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