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漏洞亟待改革来补(二)
到项目经费的使用明细。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有效促进科研人员自律。我国已于2010年9月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但是,有的高校和老师并不愿意公开财务信息。今年,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希望能推动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化。
其三,要改革高校的薪酬制度,取消科研提成,实行年薪制。多年前,我国实行科研提成制度,即科研经费中有一定比例可以作为科研人员的奖励或者津贴,这激发了科研的积极性。但随着科研经费的增多,这一制度可能制造科研经费黑洞。近年来,国家课题明确限制用于劳务费用的比例,但是,由于高校还把教师的收入与申报课题经费挂钩,对于与社会机构、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还实行高提成制度(可提成40%用于劳务费用),这就给学术腐败提供了操作空间。在美国,教授工资实行年薪制,如果学校支付教授9个月薪酬,另外3个月薪酬可从课题经费中支出,但总额不得超过年薪。这样,申报科研项目就不可能成为学者致富的途径。国外的学术经费大多用于劳务费用上,包括给研究生、博士生奖学金,聘请访问学者,但却没有造成学术腐败,原因就在于把科研经费和教师的收入完全分开。
不对科研管理制度、教师薪酬制度进行根本改革,只在经费报销规定上做文章,会陷入“两难”困境:严格报销规定,科研人员没有科研经费使用的自主权,受制于行政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放松报销规定,给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权,可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会造成科研经费被侵占、挪用。要让科研经费用到实处,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必须切实推进深层次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这才是解决“报销恶梦”的根本之道。(作者系现代语文研究院副院长)